「[耶穌]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的事」(使徒行傳1:3)。
“He presented
himself alive to them after his suffering by many proofs, appearing to them
during forty days and speaking about the kingdom of God” (Acts 1:3).
耶穌復活之後,他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講說上帝國的事。路加福音24章32節也提到,當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的時候,他向門徒「講解聖經」。24章44節,耶穌對門徒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也就是說,舊約聖經指著耶穌基督說的話都必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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