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Acts1:3 耶穌顯現並講說上帝國的事

[耶穌]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的事(使徒行傳1:3)。

He presented himself alive to them after his suffering by many proofs, appearing to them during forty days and speaking about the kingdom of God (Acts 1:3).


耶穌死了之後復活,用許許多多的憑據清清楚楚地顯給門徒看,有四十天之久。耶穌的復活不是一種虛幻的想像,耶穌是真地復活,門徒都為這事作見證。

耶穌復活之後,他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講說上帝國的事。路加福音2432節也提到,當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的時候,他向門徒「講解聖經」。2444節,耶穌對門徒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也就是說,舊約聖經指著耶穌基督說的話都必應驗。

「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22: 46-48)。

2011大肚山研經室筆記[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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