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基督徒的生態職責/ 柯志明教授

基督徒的生態職責

柯志明
20150410大肚山研經室

*The Care of Creation: Focusing Concern and Action 中文版 《關顧受造世界:基督教對環境的關懷與行動》(新北市:聖經資源中心,2015)序

           自十九世紀以來,基督信仰在生態思想史上幾乎一直無法擺脫被污名化與抹黑的命運,而且愈來愈強烈,最後在叛逆的1960年代達到高峰。1967年美國中世紀史學家Lynn White Jr.定調:基督信仰是今日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其實這論調早在1890年代就被Edward Payson Evans大力倡說過了)。此後,基督信仰反生態且造成生態危機已然成了今日生態學界的基調,以致想護衛生態環境的人似乎都有反基督教傾向。1977年美國堪薩斯大學(University of Kansas)著名的環境史教授Donald Worster出版了他的名著《自然的經濟:生態觀念史》(Nature's Economy: A History of Ecological Ideas, 1977),此書就是以貶抑基督信仰而高揚當代生態意識之基調寫成的,閱讀本書除了可得十八世紀以來生態思想發展的一些相關知識外,更對基督信仰「本質上」反生態與輕視自然留下深刻印象。因此,Lynn White的那篇小文章影響可謂不小,讓所有反基督信仰者甚或反西方文明者找到了今日生態災難的所謂「元凶」,並且為其罪行作了一個堂而皇之的「學術定讞」。
        很快地,這個「是基督教以及由之產生的西方文明造成當代生態災難」的論調在1980年代就由留美歸國學者在臺灣學界散播,「學術地」武裝了臺灣某些山林保育前鋒,使此輩與美國激進生態分子一樣,好以激切口氣批判基督信仰、西方科技文明與資本主義文化,為自然山林叫屈。不幸的是,連一些基督徒學者也在不同程度上應聲付和,這當然不表示White是對的,但卻表示許多所謂的基督徒學者與White一樣對基督信仰一知半解,對聖經望文生義,強為之解. . . . . . 繼續閱讀)

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Justice/ Michael Sandel



哈佛開放式課程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ep-01.講者:Michael Sandel

第一講概要:第1部分-謀殺的道德層面:如果你必需在這兩種情況中作選擇,(1)殺害­一人而挽救其他五人的生命

(2)什麼也不做,即使你知道這樣這五個人就會在你的眼前死去-你會怎麼做?什麼才是­正確的做法?Michael Sandel教授用這個假設的狀況,開始他的道德推理課程。

第2部分-吃人肉的案例:Sandel以一個十九世紀著名的四個船難船員法律案例,介­紹功利主義哲學家Jeremy Bentham的理論。在海上漂流十九天後,船長決定殺死他們當中最孱弱的打雜少年,­這樣他們就得以賴他的血肉維生。
(翻譯:朱學恆)

Michael Sandel是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自1980年起於哈佛大學教導政治哲學。他的著作­已被翻譯成11種外國語言,演講主題包括民主、自由主義、生物倫理、全球化和正義。


檔案下載及全文記錄,請到MyOOPS開放式課程
http://www.myoops.org/main.php?act=co...

英文字幕下載:
http://www.shooter.cn/xml/sub/133/133...

Presentation 2-2-1: Why do we need justice?(5/19 佳明)

Presentation 2-2-2: Justice (5/19 柏慈)

Presentation 2-2-3: Death Penalty (5/19 嘉明)

Presentation 2-2-4: Justice(5/19 姿君)

Presentation 2-2-5: Should the death penalty be abolished in Taiwan? (5/19 毓微)

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英雄本色 - 劉民和、李麗明

曾經是黑道老大,曾經是戒不了毒的成癮者,晨曦會牧師劉民和到現在還是老大,也還是跟毒品有關係--因為他已經成為許多戒毒者心目中的大哥。

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人的自由:其條件、現實與目的/ 柯志明教授

人的自由
其條件、現實與目的

柯志明
20150511 大肚山研經室



    人被造為自由的存有,不但具有思想、反思與自我決定的能力,也渴望不受限制地活著,因而現實上也要求享有自由行動的權利。沒有自由,人就不像人,只是東西,但人絕不只是東西。若非如此,人就寧願不要活。這就是美國建國政治家Patrick Henry會說「給我自由,或讓我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的因由。但由於人的敗壞、無德、邪惡,使得人的自由現實上成了罪惡最有效的工具以及最冠冕堂皇的藉口,以致於自由不但不是人享有最珍貴的特質,反而成了如Edmund Burke所言「一切可能罪惡中最大的罪惡」,牢牢地綑綁著人。因此,任何一個真心嚮往自由者都應誠實、勇敢、嚴肅地反省與批判自己現在所享有或渴望的是什麼自由,否則自由將可能只是更深地囚禁著靈魂之私慾的亮麗包裝。但人當追求與珍惜的不是私慾,而是能展現真理與各種價值的自由,也就是通往永恆的自由。

    1.基本上,人的自由有兩種;一是能選擇、決定、行動的意志自由;另一是不受外力(包括人、自然或超越者)限制的行動自由,在現代文化中這主要是指不被他人干預的「政治自由」或「社會自由」。Immanuel Kant. . . . . .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