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 星期六

審判使生命有意義/ 柯志明

審判使生命有意義

柯志明
20140603 大肚山研經室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1.臺灣是個罪惡的島國,充滿假神、偶像、迷信、欺騙、偷盗、搶奪、貪婪、淫亂、姦淫、無情、忘恩、仇恨、毀謗、背叛、出賣、爭鬥、陷害、凶殺,以及對罪的輕忽與健忘。所有臺灣人都有分於這些罪惡,無人可置身事外。哪一個臺灣人能數算這島國的罪惡?姑不論隱藏的,公開顯明的都將細數不完。過去單純樸實的時代,罪惡猶能令人心驚膽顫,心生警惕,但生活複雜繁忙、自由解放而慾樂不息的今日,甚至極殘暴的凶殺案也不過是眾多資訊串中的一條「訊息」,很快就消失不見,被人遺忘。罪人的特質之一就是對罪無感、輕忽與健忘,今日的臺灣人就是如此。
    然而,罪惡不會自動消失,時間不會自然平反冤屈,歷史無法安撫冤魂,死亡也阻隔不了審判;每個罪人都要被追究、審判、清算與報應,執政掌權的如此,平民百姓也是如此。上帝必審判各人。臺灣人當然逃脫不了上帝的審判,一個也逃不掉!這是基督信仰的立場。
    言及上帝的審判不是恐嚇,也不是對現狀無奈的「宗教幻想」,更不是對公義絶望,而是要宣告:這是上帝的世界,人不得無法無天;公義終必如明光照耀,生命終將充滿意義,所有因罪惡而憂傷失望者與受害者都當受鼓勵與安慰。無論這世界如何罪惡、不義、荒謬、悲慘,都無法否定:道德有意義,為義受逼迫有意義,堅持良善有意義,追求真理、仁義、聖潔的生命有意義,因為有上帝的審判。對,因為有上帝的審判,所以生命不但有意義......(繼續閱讀)文章出處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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