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 星期六

藉祂的血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1:7)。
In him we have redemption through his blood, the forgiveness of our trespasses, according to the riches of his grace,

赦免的方式,首先是把罪惡暴露出來。律法是設計來界定罪的,並且藉著責難使我們清楚認識罪。但是,再沒有像基督的血那麼清楚地使我們知道何為罪。神乃是向我們顯明罪的本相,確實將它暴露在光中,然後對付它。

我們永遠不能使自己成為基督徒,我們得救,是在基督裡,是靠著耶穌基督的血,我們得蒙救贖。神永遠是公平、公義、聖潔的,祂不能違背自己。只有一個方式,是上帝可以藉以赦免罪惡的,只有藉著基督的血。神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必須是公平、公義、聖潔的,都必須與他的屬性一致。而祂藉著基督的血來赦免的方法,就是公平的,因為祂已經在基督裡刑罰罪了。神赦罪的方式,是對付罪、擊打他,給它當得的刑罰,而那正是在十字架上、在基督身上所做的。藉著基督的血所換來的一次而永遠地得著了絕對的赦罪是如此的徹底,甚至可以使犯罪的人得著完全的恢復,與神和好。並且,神不只赦免,祂也忘卻我們的過犯。

認識神的豐富使我們歌唱,使我們讚美神,使我們因著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而歡欣。救恩是神豐富的恩典之結果,再者,神的赦免始終是完全的赦免,並且,它乃是完全與神和好,得以親近神。

神恩典的豐富實際上就是神自己。祂已經將祂一切智慧和恩典的寶藏珍藏在祂兒子裡面,一切都是在基督裡。神恩典的豐富之度量,就是神的位格之度量。

閱讀鍾馬田《神終極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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