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英文系英文寫作會考

英文系英文寫作會考

時間: 10211 14 
下午0320  0400,請攜帶學生證入場應試
應試人員英文系大一及大二修習英作之學生
重補修及外籍生不需參加

         
基礎英文作文()
班級
授課教師
會考地點
EIAa
趙毓銓
121
EIAb
陳秋華  
EIAc
葉宛芳
EIBa
趙丕慧        
121
EIBb
邱亞琦
EIBc
林妤晏
EICa
林妤晏  
216
EICb
陳秋華
EICc
邱亞琦

中級英文作文()

班級
授課教師
會考地點
EIIAa
盧盈秀      
221
EIIAb
吳忠憲
EIIAc
邱亞琦
EIIBa
張莉萍    
222
EIIBb
吳忠憲
EIIBc
張莉萍
EIICa
黃秋容      
217
EIICb
陳國豪
EIICc
賴昱達

靜宜大學102學年度英文系英文寫作會考注意事項 
一、請依座次入座,學生證號碼黏貼在課桌上。
二、寫作時間為 11 14 日下午0320  0400,共計四十分鐘。
三、寫作地點:指定會考教室。
四、作文題目於會考當天當場公佈。
五、作文答案紙上請自行書寫班級、組別、學號、姓名。
六、請將學生證置於桌上供監試人員核對身份。
七、寫作時不得攜帶參閱任何參考資料。
八、寫作開始後,逾時 10 分鐘未進場者,視同棄權論,不得要求進場。
九、寫作開始、結束,由監試人員宣布。寫作結束請立即停筆,並起立靜待監
場人員收卷,答案卷紙本均不得攜帶出場。
十、不得有舞弊行為,一經查覺不予評分,並依校規處分。
十一、作文不得使用鉛筆書寫,一律使用黑、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
十二、評分標準為主題表達與文法句構等70%及用字與標點符號30%。
十三、請任課老師考後特別輔導需要幫助的同學。

靜宜大學英文系英文寫作會考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本系學生提升英文作文能力,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第二條  本系大一及大二學生參加英文寫作會考。 第三條  依會考成績頒發獎金每年級頒發五名:
第一名: 1600
第二名: 1200
第三名: 1000
第四名: 800
第五名: 600
第四條   本辦法經費來源由教學發展中心支應。 
第五條 本辦法自102學年度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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