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發言稿
柯志明
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副教授、臺灣大學哲學系兼任副教授
20131014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203室
1.此次「法務部開會通知單」(102年9月30日,法律字第10203510820號)所附〈法務部「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計畫書〉之「會議目的」明言:「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華民國初次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意見』第78點意見,我國現行法律缺乏對婚姻家庭多樣性之認可,且只有異性婚姻受到認可而不包括同性婚姻或同居關係,因此,國外專家認為未規範同性伴侶組成家庭之權利,是對同性伴侶的歧視,並否定了同性夫婦或同居伴侶的權益保障」,故如何回應此兩公約之國際審查意見,乃此次座談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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