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死刑不合理嗎?:有關死刑之倫理爭議的一個思想綱要/ 柯志明教授

死刑不合理嗎?
有關死刑之倫理爭議的一個思想綱要


柯志明
20100530「基督徒思想死刑座談會」發言稿


*案:本文已收入《胎兒與死刑犯》(新北市:聖經資源中心,頁151-161)。
1.如同墮胎、安樂死、同性戀等倫理議題一樣,死刑頗富爭議性,也同樣易引起對立的激情,因而論者常訴諸與倫理不相干的理由對對手進行汙名化攻擊,因此,不易冷靜思想與討論。
死刑(death penalty)是取消罪犯生命的刑罰,這是一種基於法律對犯了最大罪行(capital crime)的罪犯的最大刑罰(capital punishment)。死刑不可視為一般意義的殺人,更不可視為謀殺,而是作為相襯於一個罪犯之最大罪行的刑罰作為。
必須首先指出的是,死刑是否要廢除與死刑是否合理未必相關。如果死刑不合理,則理當要廢除;但要廢除死刑卻未必蘊涵死刑不合理,也就是,死刑即便合理,也可以要求將之廢除。刑罰的缺陷與濫用可以是廢除死刑的理由;經歷濫殺無辜百姓與政治異議分子的惡政權歷史經驗也是廢除死刑的強大理由;當然,一個充滿慈愛的美善社會願意善待重罪犯,也可以是廢除死刑的理由。但這都不是死刑本身不合理的理由。因此,是否要廢除死刑與死刑本身是否合理要分別看待,它們是不同的問題。
  在此,我想要從倫理的角度對死刑是否合理表示一些意見,不討論死刑是否要廢除。我贊成,在特定的社會條件下,死刑或許可以廢除;我也認為,一個沒有死刑或不執行死刑的社會「可能」比有死刑的社會更理想。但不能因此論斷說,死刑是不合理或錯誤的刑罰。我對死刑的倫理立場是,死刑沒有不合理,這種最大的刑罰──結束罪犯的生命──顯示著世間有不可侵犯的價值與倫理不可踰越的限制。(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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