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1日 星期一

受苦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立比書1:28)。

For it has been granted to you that for the sake of Christ you should not only believe in him but also suffer for his sake,

上帝賜下恩典給我們,不只是讓我們相信基督而已,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是「為祂受苦」。祂呼召我們相信福音、接受耶穌,不只是停留在心裡面的一種信念,而是要在生命中真實地為祂受苦、為祂付上代價。

為基督受苦,是基督徒的記號。

當保羅說:「我活著就是基督」的時候,其實他要強調的是,活著要活出基督的標誌就是為基督而受苦。這就是「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的具體表現。

所以,如果我們一生從未因著基督受苦,真的值得我們好好反省。比方說:你從不敢和人談論福音,也不敢傳福音,更不敢用福音去糾正錯誤、責備罪惡;你什麼都不做,所以活得安安穩穩,從來沒有人為你的信仰排斥你或逼迫你。

基督徒活著的時候,就應該為基督受苦。因為當我們為主作見證時,人會嘲笑我們、拒絕我們,甚至敵對我們。這就是你為主受苦的時候,也是我們在活出「我活著就是基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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