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在罪中之人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以弗所書2:1-3)。
And you were dead in the trespasses and sins in which you once walked, following the course of this world, following the prince of the power of the air, the spirit that is now at work in the sons of disobedience— among whom we all once lived in the passions of our flesh, carrying out the desires of the body and the mind, and were by nature children of wrath, like the rest of mankind.

非基督徒的生活是活生生的死,是在屬靈方面的死。死是生命的相反,生命是從我們與神的關係來描述、界定。祂是生命的源頭,是生命的維繫者。神就是生命,也賜生命;離了神就沒有生命。生命就是認識神,與神建立關係,享受神,與神一致,像神一樣,有分於神的生命,成為蒙神賜福的。死就是對神無知,不認識神,與神的生命隔離了,與神沒有交通。這樣的人對屬靈的事和屬靈的生命也是無知的,甚至恨物這些事情。這種人顯然是不像神的,而且沒有神的生命。這樣的生命是不蒙神賜福的,所以是可悲的。

非基督徒是全然受這個世界支配、控制的。世界,是遠離神之生命的見解、想法、和組織。世界把神摒棄在外,由人類自己來看生命、來建構生命、並支配生命。這世界又受到生命中一種邪惡的原則支配。「靈」:原則。在這世界裡面有一邪惡的原則在運行。「運行」涉及能源,勢力,能力。使徒說那邪惡的原則是受到魔鬼和他所有的權勢所控制的。「空中」:黑暗權勢的首領或看不見之權勢的首領。

除非我們明白人類天性就著屬靈方面來說是死的,我們就不可能領會到神的救恩之能力是何等的浩大。人類全都在罪惡中,全都以自我為中心,是自私的,全都只考慮自己,卻不考慮其他人,所以世界將會繼續不斷處在麻煩中。因此,聖經關於罪的教義是世界上最實際的事。我們是悖逆之子,意思是說:是悖逆導致我們成為現在這個樣子。罪是積極的,是主動的,是刻意的。它乃是不順服,是背離了順服,質疑神是否有權命令我們;換言之,就是悖逆。人類悖逆神,刻意敵擋神。這一切當然都發自於他的自愛。是人類的己見,是人類自己與神為敵,他自己想要成為神明。

人類悖逆的表現:人類否定了他自己的受造性,並且人類始終想要聲稱自己可以滿足自己,用另外一個方式來說,悖逆就是人類聲稱自己的自治權,他向神宣告獨立。人類不順服上帝,這是人類犯罪的結果,因著人類受到魔鬼所引入之邪惡原則、以及這世界心思所造成的結果。意志的自由在人類墮落時就已經失去了;人類成了罪的奴隸,若在魔鬼轄制底下。

「本為可怒之子」的「本」是「生來」的意思。我們生在這世上時,就是帶著背你的天性的。「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罪是一種態度和生命,與以下相反:「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罪的極致就是覺得自己不需要神的恩典。

第一個「肉體」使指一般性的肉體,第二個是指天性中動物性的部分。「私慾」,一股強烈的、急切的渴求,想要得到所禁止或禁戒的事物。人類的問題是,這些肉體的喜好得到了支配權,進入掌權的地位,驅策我們,催逼我們。無論你的生活是多麽體面,你同樣犯了「放縱肉體的私慾」之罪;因為肉體的私慾不單藉著肉體所喜好的表現出來,也藉著「心中所喜好的」。凡是你在神以外為之而活的,都是心中的喜好。

罪中之人是在神的忿怒底下,我們都在神的忿怒底下,並且,我們天生本來就都在神的忿怒底下。除非我們明白這個教義,否則我們永遠無法明白神的愛。除非我們明白神的忿怒和神的審判這個教義,否則我們永遠不可能真正明白為什麼主耶穌基督、神永遠之子必須道這世界來。我們對忿怒有錯誤的理解,忿怒只不過是憤慨之情的彰顯,而神的憤慨之情乃是根據祂的公平,神的忿怒只不過是神的愛另外的一面罷了。神的忿怒是神恨惡罪惡的一個表現,是神刑罰罪惡的表現。只有當我們明白神對於罪的忿怒,才能充分明白祂預備一條得救脫離忿怒之道路的意義。



閱讀鍾馬田《神的和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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