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 星期四

Romans 2:1-3 我們是不能逃脫上帝的審判的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Therefore you have no excuse, O man, every one of you who judges. For in passing judgment on another you condemn yourself, because you, the judge, practice the very same things. We know that the judgment of God rightly falls on those who practice such things. Do you suppose, O man—you who judge those who practice such things and yet do them yourself—that you will escape the judgment of God?

那些自以為是,自以為優越,自以為比別人懂得更多的人,容易去批評別人,他們就是透過指責別人的錯誤來證明自己的聖潔,透過批評別人來表示自己的正直與清白。很多時候當我們在批評別人的時候,我們做了我們自己所論斷的那些人相同的事情,甚至比我們所批評的更糟糕的事情。沒錯!上帝會按照真理審判那些我們批評的人,上帝也會按照那個真理審判我們,我們是不能逃脫上帝的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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